「帝王條款」發揮極致!昨日下午,台中一名婦人穿越台灣大道與自由路口的人行道時,故意放慢腳步,還當街做起伸展操,迫使一輛公車停等快1分鐘,引發乘客不滿;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表示,該婦人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婦人誇張行為被路人拍攝PO上網,畫面顯示,她緩步走上斑馬線後,突然停下腳步,開始平舉雙手、扭腰做起伸展動作,明顯影響交通。車主在車內拍攝時大聲質疑:「妳有毛病嗎?快點走啦,公車在等妳!」但婦人仍未加快腳步,行為引發其他路人側目。
此事曝光後在網路引發熱議,許多網友批評婦人濫用行人優先規定,呼籲應修法加重對惡意行為的處罰,有人更直言「這些就是帝王條款養出來的行人」。
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回應,雖未接獲現場報案,但經查婦人行為可能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行人在交通繁忙路段嬉戲、停留等足以影響交通的行為,依法可處以500元罰鍰。
警方表示,將加強線上巡邏與執法,呼籲民眾如遇類似情況可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轄區警方到場處理,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