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學生指控一天被抽血3次,陳忠慶指出,就自己所知沒有這樣的狀況;血液樣本分為兩類收集方式:第一類為靜脈抽血,每次約8至10cc;第二類為比賽日定時採血,每15分鐘使用採血針滴血約0.02cc,總計8次,全場約1cc。他強調,就他所知這些操作由合格人員與護理師執行,但當初確實未經學生充分知情與同意。
關於血液去向,陳表示,去年11月台師大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REC)查核時,認為執行上有缺失,已要求將研究資料銷毀,因此當時便依規定處理。
此外,陳忠慶也表示,已主動聯繫期刊要求撤回研究論文,尚有兩篇涉及共同作者,待確認後亦會一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