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郭女成立澳洲Global公司,以公司名義設立3項投資方案:外匯保證金、不動產投資及泰國藥物植物農場計畫,也就是投資大麻生產,並召開說明會招搖撞騙,聲稱以上投資方案的投資期間3到7年,年化報酬率為7-14%,保證獲利,用此話術誘騙投資人丟錢,2019年至2023年5月,4年多受害者高達50位,不法獲利逾億元。
有投資人發現,丟了鉅款投資澳洲Global後,不但利息拿不回來,本金也打了水漂,憤而報案。
台北地檢署獲報後,指揮調查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郭女及其丈夫錢男、公司員工共計9處地點,同時以被告身分傳喚郭女等10人到案,全案朝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125條違法吸金、《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期貨交易法》第112條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經理事業、《洗錢防制法》第19條洗錢等罪嫌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