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警大80期的盧男畢業後分發到台北市擔任所長,2021年結識同樣從警的被害前女友,並與其短暫交往,兩人戀愛時曾到旅館發生性行為,豈料盧男竟將過程偷拍下來,這段關係僅維持1個月便破局,盧男則於2022年調職回台中老家,與女友結婚生子。
檢方調查,盧男在網路社群Telegram兜售偷拍的性愛影片,以「警花風雲錄」、「IG高達10萬粉絲的網美」等各種汙穢詞語形容被害者,吸引約百人購買,前前後後獲利約30萬元。
被害女警發現此事後憤而報警,檢警2024年6月前往盧男住處搜索,查扣到手機、行動硬碟等攝影用具,檢方近日偵結,將他依妨害性隱私等罪起訴。
而盧男則於2024年7月開始請育嬰假,他任職的台中警第二分局回應,本案於2024年6月偵查階段起,已將盧員列管輔導;盧員於2024年7月8日起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並未支領薪資。第二分局將依規定從嚴予以懲處,相關懲處俟報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