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監獄重刑犯江姓男子因犯強盜性侵被判11年10月,加上其他刑案一共15年徒刑,先前因病獲准保外就醫,至宜蘭羅東博愛醫院住院治療,直到5月中時病況好轉,竹監依規定通知其6月3日應向新竹地檢署報到、回監獄服刑,不過江嫌屆期未返,多次撥打電話也未聯繫上,獄方向家屬聯繫,要江嫌盡速回地檢署報到也沒有消息。
獄方聯絡未果,隨即函請新竹地檢署依權責傳喚、拘提或通緝,不過在此期間,江嫌6月21日至桃園一家商務旅館入住,傳出女子遭性侵強盜,警方發現,入住登記人名稱竟為江嫌,隔天桃園龜山再傳出一起強盜性侵案,入住登記也是江嫌名字;原要返回新竹監獄服刑的江嫌,未依規定返回新竹地檢署報到,還犯下2起強盜性侵案。
警方事後順利逮到江嫌,不過江嫌未依規定返回監獄,還再次犯下刑事案件,對此新竹監獄表示遺憾,已進行全面檢討,並加強保外督管作為,以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新竹地檢署則回應,江嫌於6月3、9日以電話及聲請狀聲請延緩入監,未依規定期限報到,9日竹檢收到竹監報請矯正署廢止江嫌保外醫治的公文副本,隨即依刑事訴訟法傳喚江嫌到案,若經傳喚未到案,將作拘提,未料江嫌23日就因2起案件羈押於桃園看守所。竹檢也強調處理過程均符合程序,並無延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