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受刑人逃獄2度劫財劫色 矯正署「深刻檢討」:沉痛與遺憾
新竹監獄受刑人趁保外就醫期間逃獄,期間再犯下2案,法務部矯正署深刻檢討。資料照片

|即時

新竹受刑人逃獄2度劫財劫色 矯正署「深刻檢討」:沉痛與遺憾

mirror-daily-logo

2025/07/29 13:45:00

記者:

馮茵

江昱賢犯下強盜性侵案在新竹監獄服刑,誰料他竟利用保外就醫空檔逃獄,期間再犯下2起強盜性侵案件,對此矯正署深感沉痛與遺憾,承諾將深自檢討,避免再發生憾事。
江男過去犯下強盜、性侵等罪被判19年8月,他在入獄期間,因病重多次到台大新竹分院治療,醫師評估其病情複雜,須返回原醫院宜蘭縣羅東博愛醫院治療,否則有下肢癱瘓風險,故江在刑期剩下4年6月時獲准保外就醫。
江昱賢病情獲改善後,獄方於5月22日發文通知他6月3日到地檢署報到返監服刑,但他卻人間消失,多次聯繫未果,反而在空檔逃亡,期間連續犯下2起強盜性侵案件,警方逮捕時才發現他是受刑人。
江嫌的逃亡讓外界對監獄通報系統產生質疑,對此矯正署表示,對於江嫌再犯案深感沉痛與遺憾,並發出以下幾點聲明:
一、獲悉此案後,已責成業管單位持續調查、釐清原因與責任,並於今年7月份之視訊會議中要求全國監所衛生主管全面提高目前保外個案管控強度,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二、各矯正機關現依「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覈實按醫囑判斷、辦理受刑人保外醫治業務,其中所訂各項文書作業期日,係顧及個案基本醫療需求,給予合理準備時間,使其維持正常狀態入監服刑。
三、 此次事件,本署深自檢討,積極規劃以下策進作為:
(一) 強化督管:盤點保外醫治個案前科、犯行、健康恢復狀況等面向,進行風險分級,針對具犯罪危險者實施高強度追蹤措施(如不定時訪查、視訊查核),並評估採用電子監控之可行性。
(二) 研修法規:對無正當理由失聯、脫離督管、未準時報到返監者,建立即時、完善通報機制,加速檢警通緝查辦。
四、本署期能持續強化保外醫治控管程序,避免再有憾事發生,以保障社會治安與保護民眾安全為基本前提,兼顧罹病受刑人之醫療權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