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夫背後摸胸、言語猥褻!小姨子不忍了「提告性騷擾」
根據判決書,台南一名男子阿偉(化名)2023年當日2月10日下午約2時30分許,眼見小姨子麗麗(化名)在自家廚房備料之際,竟趁其不備,從後方突然環抱,並以雙手抓揉胸部,嚇得麗麗當場質問:「幹嘛?」阿偉雖然一度停止性騷擾犯行,但隨後又以同樣方式再度觸摸麗麗胸部,也讓麗麗再度質問:「到底要幹嘛啦?」
阿偉面對麗麗的質問並未收手,後來還邊揉胸邊語出驚人說道:「你的胸部是高中生最大」,直到麗麗表明不悅後,才終止其性騷擾行為。麗麗後來向台南市警白河分局報警求助,案經警方調查後報請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偵結後依法起訴阿偉。
阿偉在審理期間承認3次環抱與觸摸麗麗胸部一事,但辯稱「只是從背後環抱時,手的位置剛好在胸部,這也不是第一次背後環抱到她胸部」,又稱2人之間早有曖昧,還曾親吻、擁抱、牽手旅行,且麗麗婚前婚後都經常主動邀約家庭旅遊或相聚,而且獨處時都會有親暱互動。
台南地院審理後,發現麗麗證詞前後一致,且明確否認婚外情,LINE對話紀錄也沒有親暱對話等證據,若雙方關係如阿偉所言,應有親密證據流傳,卻查無資料,判定其辯解是卸責之詞。法院認為,阿偉身為姊夫,竟多次趁麗麗無法反應時,做出出其不意的偷襲式性騷擾,破壞女性身體自主屬實。且2人具家庭成員關係,行為也構成家暴。
法院指出,麗麗當下未報警,應考量是身為受害女性且與阿偉具親戚關係,顧忌家族和諧而選擇隱忍,此為「人性常情」,考量阿偉未認罪、未與麗麗和解,且辯解卸責、態度不佳,對麗麗心理造成傷害與陰影,最終依《性騷擾防治法》及《刑法》等相關規定,判處阿偉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000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