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7月30日偵查後,認定家寧一家4口涉嫌侵占群海娛樂收益4427萬多元,以人頭浮報薪資逃漏稅1609萬餘元,被依背信罪、業務侵占罪、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起訴。據《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檢方在檢查金流時發現,家寧父親張國龍在沒有正當理由下,收取群海娛樂公司匯入的24萬元,家寧媽曾淑惠則辯稱說是租金收入。
檢方對比群海娛樂個年度的租金支出,發現都不能合理交代為何要付24萬租金給家寧父母。Andy告訴檢方說,眾量級的影片實際拍攝、剪片地點,都是在她跟家寧的租屋處,群海娛樂地址只是供公司登記使用,該地曾是曾淑惠的住家,同時還有另一家「鴻億紙業」公司,也登記在此處,而鴻億紙業的負責人就是家寧的爸爸張國龍。
檢方也同樣詢問家寧這個問題,而家寧的回答跟Andy一樣,她表示交往時的租屋處是眾量級作品的產地,不是媽媽家。另外,檢方指出,曾淑惠明知住家沒有讓Andy用來拍片,卻將群海娛樂匯給張國龍的24萬元講成租金,這筆費用恐怕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