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罰鍰金額最高的是吳磊恩、施耿良、闕嘉清三人,他們酒駕拒測2次,各被重罰36萬元,機車駕照禁考5年,累犯次數最離譜的則是吳永泰,酒(毒)駕前科高達4次,遭罰11萬元,汽車駕照禁考3年。
31人名單中已有21件結案,3人申請分期繳款,剩下7件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151萬5,000元。
裁決所強調,酒駕一律吊扣車牌2年,累犯加重罰9至18萬元;若因酒駕釀成重傷或死亡,還可沒入車輛;同車年滿18歲乘客最高也會被罰1萬5,000元。
呼籲民眾切記,喝酒別開車,隔天宿醉也別貪方便上路,席間喝酒一定要找代駕或搭大眾運輸,不要存僥倖心理,否則不只荷包大失血,造成事故再怎麼後悔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