嘆死刑名存實亡!吳宗憲提「無期徒刑分級制」修法 最重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天(21日)舉行記者會主張,無期徒刑須分成三級,最重完全不得假釋,即終身監禁。(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即時

嘆死刑名存實亡!吳宗憲提「無期徒刑分級制」修法 最重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mirror-daily-logo

2025/08/21 12:26:00

記者:

陳凱貞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下週將在立院司法委員會排審《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吳宗憲今天(20日)上午舉行記者會時指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讓死刑名存實亡,因此他主張無期徒刑須分成三級。第一級:完全不得假釋,即終身監禁;第二級:須服刑超過40年,才可申請假釋;第三級:維持現行25年後得申請假釋的制度。此外,依現行《刑法》制度無論犯多少罪,最後合併執行只有30年,他認為應把合併執行上限從30年延長至40年。
吳宗憲今天與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林沛祥、黃建賓一同舉行記者會,主張無期徒刑必須分成三級,最重完全不得假釋,即終身監禁。希望藉由此修正,幫助法官在無法判死刑的情況下,仍能依犯罪惡性與社會期待,作出更具彈性的量刑。
吳宗憲指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讓死刑名存實亡,我國要判死刑幾乎不可能,現行無期徒刑滿25年即可聲請假釋,讓人憂心罪大惡極的犯人重返社會。因此他主張「無期徒刑分三級」,第一級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第二級40年後才可申請、第三級則維持現行25年規定。
吳宗憲同時提出合併執行的修正,他指出,依現行《刑法》制度無論犯多少罪,最後合併執行最多只有30年,「這形同犯越多罪越划算,非常荒謬」。因此他主張將上限延長至40年,才能避免違法者鑽漏洞,真正落實數罪併罰。
吳宗憲強調,對人神共憤罪大惡極犯罪,他們還是認為要判死刑,至始至終都認為死刑有存在必要性,「沒有人希望早上對親友問候的再見,就成為永別」,希望透過無期徒刑分級制度來彌補刑度,讓刑罰更合理、更公平,確保司法能真正落實社會正義,恢復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