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與林致光本為夫妻,兩人於2024年1月25日正式登記離婚,離婚前林穎孟曾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台中地院於2023年8月9日裁定核發民事暫時保護令,命林致光不得騷擾、家暴林穎孟。
但林穎孟控訴,雖有保護令在身,林致光仍於2023年9月15日晚間11點,不顧她剛結束人工生殖手術需要休息,前往她位於松山區的住家,要求歸還上衣,情緒激動下多次出手拉扯女方身上的棉被、爭搶手機,並伸手推倒,導致林穎孟右膝挫傷、瘀青。北檢21日偵結,依傷害、家暴法違反保護令等罪起訴林致光。
消息曝光後,林致光發出3點聲明,澄清絕無推倒或接觸林穎孟,強調林穎孟曾數度提出告訴,但全部都以不起訴處分,可見控訴內容經檢方查證都非事實。
林致光還反控林穎孟對僅9個月的婚姻一度提出5000萬要求,語帶深意指出「是否為此而反覆提出刑事告訴,不得而知。」,他盼雙方回歸理性,於法庭內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