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曾男向阮男討債不成後,於去年8月31日至9月5日之間,多次以手機簡訊、LINE訊息傳送「欠錢不還 可惡至極 家人蒙羞 鄰里看輕」、「垃圾人 滿口謊言 廢物小孩 你出入平安 不要讓我遇到」、「沒覽趴的廢物 你很敢嘛 兄弟錢你要拚 不要讓我遇到」、「我叫年輕人去你家裡 你阿嬤被氣死就不要怪我」等訊息給阮男及其葉姓、林姓親友等人。
曾男另以手機簡訊傳送阮男持本票的照片,並於照片加註「我是咖啡哥、愛玩老女人」的訊息給其林姓友人及阮母,阮男知情後,認為個人名譽及社會評價遭到貶損,向曾男提出妨害名譽及恐嚇等告訴。
檢察官認為,曾男所為涉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嫌,將其起訴,但恐嚇罪嫌部分,因阮男在得知曾男所為後,曾發送「你繼續傳我繼續搜集、最好你們地址傳給我」、「我只要一手交錢一手交本票、如果不要拿就走法律」、「我媽說沒必要講了」等訊息予曾男,檢察官認為難認阮男有何心生畏懼之情,最終不起訴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