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蘇逸文、楊安仁、阮博辰等人自2023年起,以「潘朵拉傳藝」、「唯恩工作室」等公司為掩護,廣招外貌姣好的網紅與小模,並以培養直播主方式吸引粉絲上鉤。詐團安排代聊手假冒本人與網友曖昧互動,進一步引導粉絲付費「抖內」才能見面,或購買寫真集。若被害人錢花光或產生懷疑,立刻被封鎖斷聯。
起訴書指出,林沐希4度出面與被害人碰面,藉此取信,詐得47萬元;檢方認為她積極配合詐團,依《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並建請量處5年以上徒刑。
此外,檢警發現,知名補教律師陳明珠在偵辦過程中,將陪偵訊息與辦案進度外洩給詐團,甚至涉嫌滅證。檢方痛批她嚴重破壞律師公益形象,以妨害秘密罪起訴並求刑1年。
北檢統計,本案第二波起訴35人,涉及48名被害人,受害金額高達1713萬元。蘇逸文、楊安仁、阮博辰3人遭求處15年重刑,林沐希與其餘網紅、幹部則依涉案程度分別求刑。檢方強調,詐團以「假交往、真詐財」為手段,嚴重傷害社會信任,將持續追查不法金流與幕後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