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板橋府中遊龍天橋電梯變大怒神真相曝 公務員驗收維護都造假
板橋府中遊龍天橋電梯去年發生急墜事件,公所承辦人及包商被貪污等罪嫌起訴。翻攝新北旅客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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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板橋府中遊龍天橋電梯變大怒神真相曝 公務員驗收維護都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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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43:00

記者:

呂健豪

新北市板橋府中捷運站外的遊龍天橋電梯,2024年10月發生急墜事故,造成孫姓婦人及其8歲侄子受傷開刀,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負責該電梯維護保養採購案的區公所曾姓技士於驗收時放水,讓包養廠商宏瑞公司陳姓員工偽造維修紀錄請領保養費用,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曾、陳2人。
起訴書指出,曾男於2022年2月底至2024年8間在板橋區公所擔任工務課技士,並負責「112年度新北市板橋區路面鋪修材料供應」財務採購案及「113年度新北市板橋區府中人行陸橋電梯維護保養」勞務採購案承辦人,負責辦理標案招標至後續履約、驗收等相關事務。
宏瑞公司則為府中人行陸橋電梯維護保養採購案得標廠商,負責2024年府中捷運站2號出口外「接雲梯」、「慈惠梯」2座電梯維護工作,依採購合約,該公司需於去年6月前更新電梯主鋼索並拍照記錄存檔,且於更換7日內檢附施工前、中、後照片供區公所備查,若違反規定,需繳納每日1000元的懲罰性違約金,該業務即由宏瑞公司陳姓女員工負責。
而宏瑞公司在去年3月7日更換「接雲梯」主鋼索後,未依約於7日內提送資料備查,「慈惠梯」主鋼索也延遲到7月9日才更換,但曾、陳2人竟在7月8日驗收時偽造5月27、28日的更換紀錄,並勾選未逾期等不實內容,讓宏瑞公司因此免於繳納2萬64元懲罰性違約金。
此外,陳女在辦理第1期、第3期驗收、請款時,偽造不實維護照片,並依此項區公所請領電梯維護保養費用;另,曾男則自首於2023年區所路面搶修瀝青材料採購時,因原廠商工廠火警,導致無法依約提供材料,但卻放水不抽養檢驗,即以他廠提供材料替代。
檢方認為曾、陳2人就電梯保養維護業務部分,涉犯公務員對於主管事務圖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嫌起訴;瀝青採購業務部分,曾男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依《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
檢方考量,曾、陳2人均自白犯罪並繳回犯罪所得,且所圖得不正利益在5萬元以下,建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曾男瀝青採購案相關犯行,因犯罪後自首,也建請法院審酌依法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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