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指出,京華城等案的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檢方均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詳載於3冊共894頁的起訴書內。在審判期間,檢方積極聲請調查證據,並對相關證人進行交互詰問,依法盡到舉證責任。且本案起訴後,法院歷次裁定羈押及三度延押,理由皆一致認定柯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以及刑法公益侵占、背信罪等,犯罪嫌疑重大。
北檢強調,檢方已依法提起公訴,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判斷,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審判的空間,不應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試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否則將損及司法公信力。
此外,針對法院裁定柯文哲及應曉薇具保停止羈押一事,北檢表示,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