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祖平爆下藥性侵!呂秋遠揭「完美被害人」8要件 這點無證據最可怕
江祖平爆遭下藥性侵,律師點出「完美被害人」8大要件。圖/翻攝江祖平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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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祖平爆下藥性侵!呂秋遠揭「完美被害人」8要件 這點無證據最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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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1:01:00

編輯:

吳宜錡

八點檔女星江祖平自8月18日揭露自己遭三立副總經理龔美富之子龔益霆下藥性侵,甚至一度被家暴,事件延燒數日,更一度遭公開檢討;對此,律師呂秋遠列出「完美被害人」8大要件,若具備這些條件,才能提高性侵犯被定罪可能,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則指出,遭下藥後有些藥物因無色無味、容易溶解難以察覺,迅速讓人意識不清,不過更可怕的是「在受害者身上可能找不到藥物證據』,增加舉證困難。

想讓對方被定罪 「完美被害人」需做到8重點:

律師呂秋遠表示,遭性侵若想讓對方提高被叛有罪機率,需具備「完美被害人」8項重點,雖然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傷痛的方式與權利,不過「在這個社會裡,要把一個性侵害犯定罪,要做的事情是很多的。」
  1. 呂秋遠指出首先必須有一份「正當的工作」:職業不能是陪客人吃飯、賣酒、在按摩店上班,更不能在酒店工作,「否則有人會覺得,你是不是本來就想設計人家」。
  2. 不能顯得「隨便」:雙方不應該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不僅如此,包括第一次約會衣著與地點,不應穿著隨便,約會地點也不可以是溫泉旅館、汽車旅館及對方家中,「因為你無法解釋,為什麼本來要做,卻又突然可以反悔」,即便是「合意」行為,若對方突然單方面想要改成激烈可怕的SM,你也最好配合,否則有些檢察官會認為「一樣都是做愛,有甚麼差別呢?」
  3. 若對方強迫發生性行為,或開始上下其手,這時候最好要「冷靜」,並「開始全程錄音」當作證據,呂秋遠強調「強烈且誓死的反抗」是應該的,不可以猶豫、半推半就,當然最好使出尖叫、大喊救命,否則很難證明是否出於自願。
  4. 增加證據行為也可以「讓他打你」:若傷痕不夠,最好要有紅腫、瘀青,然而事後不要只是拍照,應該要「立刻去驗傷」,否則就沒有文件可以證明真的發生過這件事。
  5. 性侵害結束以後,也要注意「離開案發地點的方式」,若雙方一起走出去,「有說有笑」在訴訟上必定遭受懷疑,即便是恐懼、無奈也不要笑,且看到任何一個活人,你就應該要求救,否則會質疑「有機會逃跑,為什麼不要對外求援」。
  6. 當坐上計程車離開,最好直奔醫院、警察局報案,並向司機求援,或者是發訊息、打電話給最好的朋友,告訴他遭性侵害,不要去藥局買事後避孕藥,否則會被質疑「為什麼第一時間不報案、求救。」
  7. 若事件當下忘了錄音、求救,至少得發訊息給對方,「質問為什麼要性侵害你?」要把過程、不願意的想法在訊息或電話中表現出來,最好讓對方在事後承認、出現「對不起」3個字。
  8. 報警後,也盡量不要「和解及主動講和解金額」,否則容易誤認是拿身體換錢,有如「婊子仙人跳」;而審理時「最好是歇斯底里的哭」,並附上心理門診證明,受提問時也不要講錯對方行為,不過「也不要講得太清楚」,否則會有人質疑既然被性侵害,為什麼記憶仍如此清晰。

有心人防不勝防!無藥物證據最可怕

呂秋遠表示,若受害者做到以上行為,「或許他會被判有罪」,不過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指出,有些身心科用藥被有心人濫用,真的「防不勝防」,因這類藥物會迅速讓人意識不清、昏睡,甚至導致短暫的失憶,失去反抗能力,事後也可能無法清楚回憶起發生了什麼;其次因藥物通常無色、無味、容易溶解,粉末或錠劑容易被溶解飲料中,受害者難以察覺。最令人害怕的是,一些藥物的半衰期短,待藥效消退後,受害者身上可能「找不到殘留的藥物證據」,增加舉證的困難。
楊聰財也呼籲,約會時也要學會保護自己,無論任何社交場合都不要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飲品食物,也不要讓自己的飲料離開視線;若不幸遭受到侵害,要盡可能地保留所有證據,立即報警或前往醫院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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