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楊女與巫女因屢次走私加熱菸遭海關註記,但卻曾出現入境紀錄消失的異常情況。檢調懷疑是陳員提前告知值勤時段,讓兩人繞過正常安檢,直接通過公務門。
11日航警掌握情資,果然在兩女返台時當場查獲,並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檢方指派肅貪組檢察官曾柏涵偵辦,核發拘票將陳員及兩名女嫌帶回。調查發現,陳員多次收受楊女匯款,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收受賄賂罪;楊、巫二人則依交付賄賂罪嫌偵辦。
檢方認定,3人均涉案重大,但巫女犯罪情節較輕,無羈押必要,裁定以6萬元交保候傳;陳男與楊女則因涉案時間長、金流頻繁,並有掩護共犯及刪除通訊紀錄之舉,恐有串證與滅證之虞,加上出入境頻繁,逃亡可能性高,因此聲押禁見,法院13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准。
知情人士透露,桃園機場管制區內雖設有安檢機制,但旅客、員工及公務出入境人士所使用的管道不同,陳員正是鑽漏洞,協助代購業者規避檢查。
院方則指出,本案涉及貪瀆重罪,相關共犯、金流與犯行次數仍待進一步釐清,後續將持續深入偵辦,釐清是否存在更大走私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