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9月5日北院裁定交保那天,檢察官並沒有馬上提起抗告,而是在研議內容,確認有羈押必要性,且柯文哲確定交保後才展開動作,「沒有要把誰押到死」。
柯文哲本月8日交保獲釋後,在北院門口發表談話,怒問檢察官「查了一年查到什麼?」,對此檢方當庭駁斥此話,並且搬出9日柯文哲曾與陳智菡、陳宥丞接觸的事實,指責柯已違反與證人接觸規定,至於檢辯爭論的證人範圍,應聯絡法院確認,不應該自行解釋。
檢方認為,此案與市議員陳怡君涉貪案存在巨大差距,陳怡君之所以獲得交保,是因為只涉及單一犯罪,且她已坦承犯行,但柯文哲除了貪汙案外,還涉及公益侵占等等犯罪,加上過去曾撕毀寫著「「ORANGE 出國」,「木可內帳有無洩漏?帳本?」的筆記本,交保後又對李文宗喊話,已符合羈押禁見標準。
最後,檢方再次提到柯文哲臉書,不只經常在庭訊結束後批判證人,內容有無斷章取義,大家心知肚明,雖然眾人皆知貼文不是由柯文哲本人撰寫的,但卻是用他的帳號發文,證明柯確實有授權,在此事上無從切割,且內容已經影響後續作證的證人,為維護審判順利進行,有羈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