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核音樂在聲明中指出,該劇演員錦雯在未經事前知會下,於劇情中唱出「足芳足芳足芳」歌詞,播出畫面也未標示原著資訊。直到播出後,公司才由網友轉截得知此事,後續處理由版權代理公司與電視台協商,最終以5萬元達成補償協議。
據了解,錦雯曾以個人名義致電聯繫,但時間點已在事後。果核音樂解釋,由於該曲版權是環球音樂版權公司代理,授權詢問與合作早有清楚流程,「這不是依靠私人關係就能處理的事」。聲明指出,台灣娛樂產業長期存在結構性問題,許多影視單位因預算考量,常以「宣傳」為由要求音樂方免費授權,甚至由唱片公司吸收成本。
果核音樂坦言,這樣的習慣使得音樂創作價值被視為附屬品,長久以來對創作權益是一種傷害,期盼日後對於非商業使用者在自媒體上的創意發揮,只要註明原著來源,他們都非常歡迎,讓音樂為更多生活場景帶來美好。
而李竺芯也在社群轉貼果核聲明,表示其實自己也是看到朋友分享了新聞才知道這件事,並感謝大家對〈足芳足芳〉的喜愛,她表示此次索取補償的目的不是對立,而是希望透過這個機會,讓大眾更重視音樂著作權,也一起推動產業環境的進步與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