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獲報後火速到場,將駱姓少年逮捕,並於17日下午依殺人罪嫌移送少年法庭。經審理,法官認為少年情緒控管能力嚴重不足,且具有高度暴力傾向,加上擔心他畏罪潛逃,甚至家庭管教功能明顯失靈,最終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裁定收容,將移送少年觀護所安置。
法院指出,此案將先依「保護事件」展開調查,若調查結果顯示交由其他少年法院處理更為妥適,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5條移送。倘若調查認定少年涉及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如殺人罪),案件仍會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主導偵辦,後續依法進入刑事審判程序。
這起案件不僅震撼當地社區,更引發外界對於青少年情緒教育與家庭管教功能失衡的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