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殯葬業的已婚陳姓女子,與同行翁男出軌,被丈夫張男抓包後,翁男賠償20萬和解,並簽切結書,承諾不再與人妻往來,沒想到卻再被綠帽夫發現兩人鹹溼對話,包括相約火葬場廁所「嘿咻」,張男氣炸,怒向屏東地院提告,法官認為,翁男行為不但違反自己所簽下的和解契約,且再次破壞張男婚姻,審酌雙方經濟能力,判賠30萬,可上訴。

陳姓女子雖與張男結婚多年,卻因工作關係,與同樣從事殯葬業的翁男發生婚外情,1年多前被丈夫發現,張男要求「小王」翁男賠償20萬,並簽下切結書,承諾不再與妻子接觸,否則懲罰性賠償違約金100萬,若情節重大,需賠償500萬。
但簽下切結書後,翁男與陳女仍暗中偷情;不久前,綠帽夫在抖音社群發現,小王仍與自己的妻子藕斷絲連,這兩人偷吃也不擦嘴,甚至透過通訊軟體互傳鹹溼對話,留下約炮記錄,其中,兩人還就地在火葬場廁所裡做愛,張男看了火冒三丈,向屏東地院提告,並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
屏東地院合議庭審理時,「小王」否認簽下切結書後再與陳女往來,但法官檢視張男提供的對話截圖等相關證據,認為雖然沒有「抓姦在床」,無法證實兩人繼續發生性行為,但翁、陳的親密對話與互動,不但違反翁、張簽的和解契約書,再次破壞張男家庭,更是損害其配偶權,審酌雙方經濟能力與侵權程度,法官認定以賠償30萬元為宜,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