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溯至2023年9月,剴剴由兒福聯盟轉介交由劉彩萱全日托育,但她與妹妹劉若琳卻長期施以綑綁、罰站、冷水澡、餵食剩菜殘羹等凌虐手段,甚至將剴剴「對折塞水桶」。短短115天內,剴剴全身留下42處虐待性傷痕,最終營養不良、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劉彩萱事後一度謊稱溢奶噎死,直至外傭Mira提供影像證據,檢警才揭開真相,將兩姊妹起訴。
一審國民法官法庭歷時10日審理,過程創下國民參審史上最長紀錄。兩姊妹最初否認犯行,甚至誣指剴剴行為異常,劉彩萱在證據確鑿下才痛哭認罪,劉若琳則始終否認。最終法官認定兩人「以虐取樂」,重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創下國內虐童案最重量刑。
二審開打後,劉彩萱律師團質疑國民法官制度與程序瑕疵,批評一審審判長限制辯護權,並對「罪與刑」全面上訴,引發法界關注;劉若琳則持續「無罪答辯」。高院為此案安排最大法庭並開放延伸旁聽,象徵高規格審理。至於涉案社工陳尚潔,另案將於25日由台北地院三度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