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報》獨家揭露,黃國昌長期指揮一組狗仔進行跟拍綠營政治人物,自2022年起,透過現仍任職於某公營媒體的S姓記者召集有跟拍經驗的人,成立自己的狗仔集團,黃國昌甚至會透過LINE群組親自指揮,狗仔也會在群組回報現場狀況。
此外,狗仔拍到照片後會丟給特定網路媒體,或與藍營政治人物合作爆料,有一部分由黃國昌自己爆料,其初試啼聲的有名作品可追溯自2022年底徐巧芯爆料陳時中和女子十指緊扣。
對此,律師黃帝穎痛批,「黃國昌簡直民主之恥!」政治跟監構成非法搜集個人資料「社會活動」,依《個資法》第41條規定,可處5年以下徒刑。報載黃國昌長期指揮狗仔跟監政敵,民眾黨竟辯稱反蒐證。政治跟監若屬實,不只涉犯《個資法》的刑事責任,更是重大政治醜聞。
黃帝穎直言,媒體跟拍與政治跟監在法律上是2回事,民主國家保障新聞自由,因此對新聞媒體跟拍公眾人物相對寬容,但如果是徵信業者跟監或「假揭弊真政爭」跟監政敵,則非新聞自由保障範圍,司法依據《個資法》及「妨害秘密」等罪,對徵信業者判刑的案例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