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下午作出結論,原則上救災及援助車輛,須持有花蓮縣政府或相關部會核發的通行證,才能進入管制區域,但若屬於重要救災支援車輛、工程機具或物資運送車,即便未持有通行證,經現場管制人員詢問與查證無誤後,亦可彈性放行。
警政署表示,為了避免發生爭端,若現場遇到困難,可透過花蓮縣政府前進指揮所專線03-870-2025,或花蓮縣警察局顏科長0928-249-610聯繫,以利即時協調。
警政署強調,目前光復鄉災區人流已突破3萬7千人,交通壓力龐大,災民撤離、救援人力及物資車輛同時進出,管制措施至關重要;所有非必要車輛避免進入災區,以免影響救災動線,並提醒各單位救援行動須事先通報,確保通行效率。
應變中心統計,截至今日下午5時,災情已造成18人死亡、6人失聯、114人受傷,累計救出717人。中央與地方政府除持續推進堤防修復與物資供應外,也同步透過彈性交通管制,維持災後運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