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出,因應全球化時代,外來人口的安全管理方式自宜與時俱進,為兼顧安全管理及人權保障,將《移民法》修法後人流動態趨勢納入評估,這次公告修正減免處罰標準,將願自行出國及依規定繳納罰鍰之情形,納為減輕處罰事由,以提供誘因,促使逾期停、居留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主動出面到案;另國安機關亦將同步加大查處力道,期以「剛柔並濟」策略,提升入出國管理效能。
內政部提到,透過修正減免處罰標準,建立明確且常態性的法規制度,呼籲逾期停、居留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勿再躲藏度日,只須完成到案手續後依規定繳納減半罰鍰,並依限離境,即可安心返國,提醒民眾留意生活四周在台逾期停、居留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鼓勵當事人把握機會,趕快出面自行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