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彥過去就有加重猥褻前科,但他卻不知悔改,2014年6月服完刑後,在新北市土城區的住家開設圍棋教室,以教學名義撫摸、親吻多名學童,檢警發現至少有12名學童身受其害。
更扯的是,李男還在客廳、圍棋房里裝設監視器,記錄自己猥褻孩童的畫面,甚至要求孩子全裸正面對著監視器,卻也成為呈堂證供之一。
新北地院一審期間,李男與2名家長調解成立,卻未獲另10名家長的原諒,他開庭時坦承有猥褻、性騷學童,但裝監視器不是為了逞私慾,而是為了掌握教室狀況。
然而,檢警卻在他的電腦及記憶卡發現大量64段性影像,細看影片中的監視器角度固定,且李男為了拍攝清楚,經常將孩子拉到監視器正前方,或讓他們的臉面對鏡頭。
鐵證歷歷,新北地院一審重判,64罪加總共判超過570年,合併執行22年,案經上訴,高院今日改判21年,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