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面就強載伸狼爪 法官痛斥NONO:欠缺對女性身體的尊重
NONO一審遭判2年6個月,法院判決理由出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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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見面就強載伸狼爪 法官痛斥NONO:欠缺對女性身體的尊重

2025/05/13 17:33:00

記者:

馮茵

藝人NONO(陳宣裕)被多名女子指控性侵、猥褻,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3次強制性交罪、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2次強制猥褻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將近1年,於5月13日上午11時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個月徒刑;法官稍早也公布判決理由,痛斥NONO「欠缺對女性身體的尊重」
NONO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稍早士林地方法院公布判決理由,法官指出,NONO於2019年透過節目「王牌大賤諜」結識女工作人員A4,因垂涎對方美貌,當場索要電話號碼後,當晚節目錄製完畢便不斷向A4獻殷勤,稱時間已晚可以載她回家。
A4先婉拒,但NONO仍死纏爛打,考量是演藝圈資深前輩,且錄影地點偏遠,勉強答應NONO邀約,於是NONO便駕駛白色賓士休旅車,以購買消夜為由,先載女方到士林夜市,隨後將車輛開往臺北市大同區大稻埕河堤停車場,等車輛停妥熄火後,NONO下車走至副駕駛座要求A4下車,然後從正面強行抱住A4,A4因此受到驚嚇。
此時,NONO旋即打開車輛右後車門並進入後座,強行將A4拉進後座,並關上車門,利用肥胖身軀壓制A4,親吻臉部及胸部,並伸手撫摸胸部及下體,並徒手扯開A4的襯衫,解開胸罩及扯下內褲,獸心大發的NONO同時解開自身褲子下拉著內褲,再將A4抱至其大腿上,上下摩蹭,並繼續拉扯A4之內褲,以此強暴方式著手對A4為強制性交之行為,但經不過A4不斷掙扎求饒,NONO只好作罷而未得逞。
對此,士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NONO2年6個月徒刑,法官認為,NONO為知名藝人,在演藝圈佔有一席之地,但他竟為滿足一己性慾,利用A4對其身為演藝圈前輩之信任而放下戒心答應其邀約載送回家,過程中已違反A4意願方式,對她強制性交未遂,造成女生心中陰影難以抹滅。
事隔多年,A4在MeToo運動中為自己發聲,但NONO卻矢口否認犯行,顯然欠缺對女性身體自主權的尊重,難認有悔改之心,考量他自高職畢業的智識程度、已婚、有未成年子女需扶養、目前從事演藝相關工作之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其刑,以資懲儆。
至於其他涉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或強制性交未遂罪,法官認為,受害女子分別指訴自己遭NONO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或強制性交未遂,但均未目睹被告對其他人的行為,不能互為補強證據。且部分受害人陳述部分有瑕疵,與客觀事證不符,又沒有其他補強證據足以佐證,依「罪證有疑、利歸被告」原則,因此將這部分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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