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今年1月27日凌晨1點多,地點在淡水中山北路二段某社區。52歲的李耀鳴與42歲黃姓保全,因磁扣作動爭執,李男一怒之下竟抄起櫃台擺飾的金元寶作勢攻擊。保全嚇得退避三舍,事後於2月26日向警方報案提告恐嚇。淡水警分局受理後將人通知到案,依規將全案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士林地院審理後,近日依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李耀鳴拘役20日,得以每日1000元折算罰金。
事實上,李耀鳴並非初次因衝突捲入官司。這位在紋身圈頗具名氣的業者,24歲就在西門町獅子林擺攤替人進行人體彩繪,3年後開店自立門戶,並在電影《賽德克.巴萊》、《艋舺》中擔任紋身技術指導,與多名藝人熟識。然而,他也曾因竊盜、傷害、妨害公務等案件遭判刑,甚至被警方列為「治平對象」提報流氓。
過去他也因替員工「助陣」不當被控毀謗,付出12萬元和解金。2016年又持棍棒打人,遭17歲張姓少年報復開5發子彈貫穿左小腿,當時張少甚至一次就把17發子彈全部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