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23日下午3時許,當時銀行即將打烊,林男搭計程車抵達虎尾鬧區某銀行,下車後走進櫃檯假裝要領錢。當行員詢問他存摺或提款卡時,他突然拿出一個小帆布袋,語帶威脅地要對方立刻放入500萬元現金,否則就「朝頭部開槍」,行員一時錯愕,以為是警方演練,直到林男持續恐嚇,才驚覺不對勁。
目擊者說,林男穿著外套,手插在衣內,作勢掏槍,與保全對峙;保全觀察後發現他身上並無槍枝,立即撲上前壓制,兩人拉扯扭打間,林男奮力掙脫,衝出銀行外,搭上預先叫來的計程車逃逸。
警方獲報後,由虎尾分局偵查隊長林軒丞率隊展開追緝,並透過監視器畫面確認嫌犯身分,發現林男有毒品等多項前科;經報請檢察官黃煥軒、曹瑞宏指揮偵辦,立即申請拘票,於當天傍晚在崙背鄉一處租屋處將其拘提到案。
林男起初矢口否認搶劫,辯稱自己只是到銀行領錢,直到警方出示監視器影像,他才坦承犯行。警方查出,林男為雲林東勢人,甫出獄不久,現與女友同居於彰化,因缺錢花用臨時起意犯案;當天他特地從彰化搭計程車到虎尾,還要司機在外等候,準備「領完錢」再走,沒想到竟是一場鬧劇。
雲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曹瑞宏偵訊後,認為林嫌涉犯強盜未遂罪情節重大,且有逃亡及干擾證人之虞,遂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准。警方呼籲,任何經濟困境都應循合法管道尋求協助,切莫鋌而走險,徒增刑責與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