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勝明過去曾因竊盜、公共危險等罪啷噹入獄,出獄後又因偷竊電動二輪車被判刑有期徒刑6月,因未到案遭到桃園地檢署通緝。
鐵路警察局調查指出,邱男與被害女子平時常在北車一帶飲酒閒聊,9日上午11時許,兩人與數名友人在北車東側大廳開喝,還喝下3瓶58度金門高粱,下午約15時,其他友人陸續離開後,港女酒醉倒地,邱男見狀竟心生歹念,將人拖至售票處對面牆邊性侵。當時一名馬來西亞籍大學生目擊後嚇得報警,警方獲報趕到現場,依現行犯將邱男逮捕。
邱男被捕後辯稱是酒醉情不自禁,渴望與被害人發生關係,檢察官依照鑑定報告,發現被害人胸部下體都有邱男DNA,且民眾測錄的畫面也清楚拍到邱男用下體前後接觸被害女子身體,偵結後認邱男犯趁機性交罪,依法起訴,且他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求處7年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