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洪男去年起多次利用iPhone 11 Pro Max手機,從補習班陽台與廁所間的通風口縫隙,偷錄女性如廁畫面。直到今年5月23日下午約5點半,女同學如廁時抬頭發現有手機鏡頭對著她拍攝,嚇得立刻報警,案件因此曝光。
警方獲報到場搜索,在洪男手機相簿中發現多段偷拍影片,拍攝對象除兩名女同學外,還包括女老師。洪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承認多次從教室陽台與廁所間通風口下方的縫隙,以低角度偷拍廁所內情況。
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妨害秘密、兒少性剝削條例、個資法對洪姓男學生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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