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報》報導指出,黃明志於本月5日凌晨1時10分主動前往金馬警區總部投案協助調查,隨後遭警方依《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罪)延扣6天,期滿後警方決定申請二度延扣。
金馬警區主任沙札裡助理總監昨接受《中國報》訪問時明確表示,警方將繼續援引謀殺條文對黃明志展開更深入調查,並強調此案性質重大,涉及人命、毒品與名人等多重因素,需謹慎處理。
警方目前掌握的初步口供顯示,案發當日(10月22日)下午1時40分左右,黃明志與謝侑芯正在討論影片拍攝計畫。期間,謝侑芯表示想先洗澡,進入浴室後卻遲遲未出來。約30分鐘後,黃明志未再聽到水聲,察覺異狀遂破門查看,發現對方倒臥浴缸、失去意識。他立刻進行CPR搶救未果,並報警求助。
警方抵達現場後,在房內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的藥丸,並對黃明志進行尿液檢測,結果顯示其對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現場所有證物已被封存送驗,案件目前仍在深入調查階段。
對此,謝侑芯的經紀人受訪表示,謝家家屬至今尚未與黃明志方面接觸,現階段將靜待警方正式調查報告後,再決定是否採取法律行動。此案因牽涉名人、毒品及死亡疑雲,備受外界矚目,警方預計將於第二次延扣期結束後,依調查結果決定是否正式提控或釋放黃明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