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表示,民眾黨絕對支持能源轉型和再生能源,但也絕不支持以能源轉型為名,行官商勾結、掏空國庫之實,台灣接連發生力暘、台鹽綠能、聯合再生等光電弊案,讓人民苦哈哈、綠友友卻賺飽,犧牲農漁民權益、造成生態浩劫。
黃國昌批評,台灣「山也光電板、海也光電板」,但設置光電設施時竟從未經過環評,丹娜絲颱風肆虐衍生光電板之亂,環境部卻不斷遮掩說謊,說已經將99%光電板殘骸清除乾淨,但現場卻仍滿目瘡痍。
黃國昌指出,不僅設置水面型光電板不用環評,連在水庫架設,竟也不用環評,目前台灣光電板設置根本是無法無天,民進黨只會說一再研議,民眾黨不會無止境空等,因此已提出相關法案修法,積極完善制度,創造環境、農漁民與綠能業者的三贏。
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啓楷表示,據統計,台灣今年8月統計光電設置容量達150億瓦、總面積超過1萬5千公頃,已超過台北市面積55%,其中還有很多設置點是地質敏感區,因此提出光電4法針對《環境影響評估法》、《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以及《國家公園法》提出修法,但因日前黨團協商,國家公園署長王成機已明確表示不會同意設置,無須再做環評,因此不再提修法。
張啓楷說明,民眾黨團預計將修正《環評法》,加嚴設置光電板規範,包含脆弱的山坡地、水資源都應納管,預計未來環境敏感區、在山坡地及水面設置5公頃以上光電設施或裝置容量1萬瓩以上、設置10公頃以上光電設施置或裝置容量4萬瓩以上,都須做環評。
張啓楷說,至於《地質法》修正草案,將修法要求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 、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不得設置,並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11條,國家級風景特定區不得設置地面型或水面型光電系統,否則現在雲嘉南地區漁塭、鹽田現在都被壞殆盡,連冬天黑面琵鷺都不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