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關切陸委會現在對於中配參選民選公職的態度,及是否考慮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加陸配定居年限,提高參選門檻?
梁文傑今天下午主持例行記者會時表示,這些中配雖然有取得台灣國籍,但如果他們仍同時手持中國國籍,那麼,根據中共3部法律《反間諜法》、《國家情報法》、《國家安全法》,中國政府可要求公民,配合其國家情報工作。
梁文傑說,如此一來,這些人就得提供情報,畢竟這是中國公民的義務,所以如果一位沒有放棄中國籍的中配,只要擔任台灣公職,可以接觸到國家機密,那麼中共絕對會要求他們,提供相關的線索和證據。
梁文傑表示,陸委會的立場是保護中配,只有這樣做,才能使其免於中共的威脅與風險,陸委會還是要維護《國籍法》要求的「單一忠誠原則」。
梁文傑進一步說,我國最早是規定每年多少配額、提供陸配取得台灣定居的身分,但後來因為人數不斷增加,朝野於是決定,乾脆不要再有配額。所以就改為制定「定居6年可取得身分證」條款。
梁文傑表示,這樣的規則也已延續多年,因此他認為「目前沒有改變必要」,雖然有人主張6年改4年,但這樣一來,中配擁有的其他權益,可能也得跟著變動,對他們來說未必是好事。縱使真的提高定居年限,這些人一旦擔任公職,還是會遇到上述問題。
梁文傑提到,除非中共修改相關法律、不再要求公民或人民,必須配合國家情報工作,提供情報線索或證據,否則不管年限提高至多少,這些問題還是繞不過。他強調,陸委會的立場還是認為,《國籍法》要求的「單一忠誠原則」,依舊有遵守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