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拍板2027起廚餘禁止養豬 焚化廠期限延長至今年底
行政院院會於4日通過「因應非洲豬瘟之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及廚餘去化」報告,明定廚餘養豬將僅允許至明年12月31日,2027年起全面轉型為飼料養豬。為配合中央政策,台北市三座焚化廠原本協助銷毀非家戶養豬廚餘的期限為12月6日,現延長至12月31日,並將進廠時間調整為每週一至週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期間均免收代處理費。
廚餘未來將全數用於堆肥
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管理科長鄭智文表示,過去台北市清潔隊回收家戶廚餘時,以紅桶收「養豬廚餘」、藍桶收「堆肥用廚餘」分流,但因中央已拍板調整政策,家戶產出的生、熟廚餘未來將全數用於堆肥,不再作為養豬用途。為配合新制,環保局將同步更新宣導文宣與官網QA,並於近期公告具體調整方式;清潔隊的收運流程也會逐步改版,原本用於收運養豬廚餘的紅桶則會依需求進行調整與再利用。
環保局說明,全面禁用廚餘養豬仍有1年緩衝期,明年事業廚餘在有條件下仍可送往畜牧場,中央也要求地方推動黑水虻、能源化、共消化與堆肥等其他再利用方式,北市將配合擴增相關處理量能。
環保局呼籲民眾:共同響應「惜食」措施
截至114年12月4日,北市三座焚化廠已協助處理非家戶養豬廚餘7267.08公噸。環保局提醒,延長期限屆至後中央將停止補助,非家戶廚餘產源須依法委託合法業者清除與再利用,落實使用者付費與污染者付費原則,同時呼籲民眾共同響應惜食措施,養成在家「吃多少、買多少、煮多少」,在外「吃多少,點(拿)多少,不浪費」習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