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台北地檢署這次調查的對像除了詹景超、邱于芸之外,還有泰山前副董事長詹逸宏、前財務長劉韋辰,以及台開財務長黃茂基、寬量公司執行長李鴻基、江油公司陳俊霖,總共有10名被告。
檢調調查,泰山公司2022年詹景超疑似利用台開公司鞏固經營權,私募款1億餘元,好讓正在爭奪經營權的龍邦公司取得股票成本增加,涉嫌操縱股價。
除此之外,當時泰山團隊還賣出有獲利的全家超商股票4萬3千多張,金額高達80億元,甚至付了8000萬元的仲介費給寬量公司,被檢調懷疑涉非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罪。
在賣出全家股份之後,泰山又買上收購2幅知名畫家吳冠中的畫作,耗資7000萬元,但買賣過程中部份簽核日期有問題,也被檢調以非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罪偵辦。
昨天北檢守株待兔,調查詹景超回國時間,在桃園機場直接逮補他,並同時搜索他的住處,約談泰山當時副董事長詹逸宏、台開董事長邱于芸、台開時任財務長黃茂基寬量公司執行長李鴻基等10名被告,深夜移送其中7人至北檢複訊,其中4人交保:詹景超8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邱于芸1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陳俊霖1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黃茂基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其於3人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