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吳叡旻(22歲)當晚酒後無照,偷開客戶的豪華休旅車,以極高速度在西屯區闖紅燈,猛力撞上騎機車外送的陳姓醫大生,導致陳生傷重不治。吳男非但沒有下車查看,反而選擇肇事逃逸,直到躲回家中約2小時後,才自行向警方投案,當時酒測值仍高達每公升0.37毫克,。
國民法庭昨天下午進行最後陳述,陳父身穿兒子在醫院實習時的整套衣服——白袍、襯衫、長褲,淚眼訴說悲痛,彷彿兒子與他同在,一同前來法庭討回公道,,。陳父用超過2千字的悲痛心聲,詳細闡述兒子遭遇的無妄之災,他心痛地表示:「已經沒有機會再愛他」。
面對冷酷的加害者,陳父當庭怒斥吳男:「請你看看,這就是你撞死的人!」。他強調兒子陳生完全遵守交通規則,卻遇到了酒駕、無照駕駛、闖紅燈、超速、肇逃的吳叡旻,指控吳男犯下了「所有最惡劣的駕駛行為,你全部犯了!」。
陳父疾呼司法界應警示社會「酒駕零容忍,酒駕肇事必判重刑」。他激動指出,台灣酒駕致死最高刑度僅10年,且從未有案例判滿,更駁斥吳男的「自首」不應成為減刑理由。陳父甚至沉痛喊出:「如果你問我,酒駕致死該當何罪?我會說唯一死刑」。公訴檢察官也強調,本案條件在類似判例中等同於零,合議庭的判決將成為未來判決的典範,。檢方最終具體求刑10年至11年6月。
昨天庭審最關鍵一幕。審判長劉柏駿在審理終結前,數度詢問吳男是否願意向陳父道歉,因為陳家律師曾說吳男「沒有正眼看過陳父」。沒想到,吳男竟一時「語塞」,完全講不出話來。
親眼目睹吳男的沉默與遲疑,心力交瘁的陳父選擇不再忍受,他當庭起身,轉頭毅然走出法庭離席,不願再聽見任何內容。
直到陳父離去後,吳男才開口,表示自己「真的不是故意的」,坦承是貪圖一時方便酒駕,稱自己「真的知道錯了」,承諾會入監好好反省、彌補過錯,並請求法院能給他悔過機會,「從輕量刑」。然而,這份遲來的「悔過」並未包含一句正式向陳父的道歉,。
吳男的辯護人則主張,吳男最終鼓起勇氣投案符合自首減刑,請求酒駕致死判刑6年4月、肇逃判刑1年2月,應執行7年。全案將於今天上午評議後宣判,這場關乎社會正義與人倫悲劇的判決結果,正受到全民高度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