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區「傳統」?前區長索賄589萬定讞 林建堂發監、白手套謝震宇同判重刑
台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向6間廠商索賄589萬元,台中地院更一審判林6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不法所得沒收;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定讞。鏡週刊提供

和平區「傳統」?前區長索賄589萬定讞 林建堂發監、白手套謝震宇同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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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2:27:00

記者:

林慶祥

台中市和平區長任內大搞「回扣文化」的林建堂,因選舉欠債竟把公所工程當提款機,夥同清潔隊員謝震宇,向6家自來水工程廠商收取高達589萬元回扣,廠商被告知「這是和平區的傳統」;歷經更審、2審及3審攻防後,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林建堂遭判6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謝震宇6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定讞,2人近期已發監。
台中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2014年以國民黨推薦當選,2018年改掛無黨籍)任期內因選舉與私債壓力沉重,2019年起動歪腦筋,盯上前瞻基礎建設補助的自來水工程。他指派熟悉工程事務、在地方被稱為「老三」的約僱人員(後2019年轉任清潔隊員編制職缺)謝震宇擔任白手套,向得標廠商開口要「比例回扣」。
檢調調查揭露,謝震宇以「老大是區長」的威勢,對廠商暗示「該處理的要處理」、「我這邊有規矩」,甚至直說「沒有交會比較麻煩」;設計監造標統收15%、工程施作標收10%,6間廠商被迫乖乖繳錢,其中有人更被告知:「承攬和平區的標案都要拿1成,這是和平區的傳統。」
2019年8月,就有林姓廠商甫得標隔天立即被「邀請」到清潔隊辦公室,被要求交出48萬元「規矩錢」;另1家水電行老闆則被談妥回扣後,由家屬備妥現金,交給1名駝背男子(指謝震宇),最終共589萬元回扣全送進林建堂口袋,用於償還土地債務與選舉經費。
1審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依《貪汙治罪條例》重判林建堂6年6月、謝震宇6年,並褫奪公權。雖然2審因程序瑕疵撤銷一審,但更1審重新審理後仍維持原重刑,認定兩人利用公務職權強壓廠商,破壞公共工程的廉潔。
2審台中高分院指出,雖然林、謝在偵查與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繳回589萬元,但行為嚴重失職,尤其林身為原住民族區的民選首長,本應成為團隊表率,卻反以權索賄,不值寬貸。法院並未採納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請求。
林建堂與謝震宇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量刑理由完整明確,無從減輕,最終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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