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8名國民黨立委連署提案助理費除罪化相關修法,連立法院助理工會都向立法院長韓國瑜遞交陳情書表達反對意見,韓國瑜昨天傍晚發聲明力挺,立法院尊重每一位委員的提案權,會全力捍衛國會助理的權益,更會提醒每一個黨團,任何修法都不該侵害國會助理工作權。
青年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在臉書整理今年宣判的11名國民黨民代有關詐領助理費案件,包含基隆巿前議員韓良圻,用朋友當10年人頭,浮報658萬助理費,判刑7年4個月;桃園市議員舒翠玲遭桃檢起訴,調查涉嫌以哥哥和親人當助理人頭,桃園地院判緩刑3年。
金門縣議員許玉昭坦承,詐領232萬元,金門地院判刑4年、褫奪公權5年;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被檢調控用人頭助理或「低薪高報」方式,詐領破千萬助理費,二審再判刑12年、褫奪公權6年;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從2014年開始,詐領1455萬多元,高雄地院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
前嘉義縣議員邱銀海,遭地檢署起訴,說服女兒和助理的母親當人頭,詐領約3年的助理補助費和慰勞金,超過90萬,嘉義地院判刑6年半;澎湖縣議員歐中慨,要求電器行員工提供帳戶給議會,冒領4年助理費,超過111萬元,歐中慨認罪協商,二審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公告判決日當天,澎湖縣議會取消歐中慨議員資格。
台南市八連霸議員蔡淑惠,被台南地檢署調查發現,涉嫌與助理共謀,虛報助理名額、浮報薪資,詐取助理費超過533萬元,台南地院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新竹市議員陳治雄從2014年開始,用3屆議員身分,讓女友把其他人的身分證和帳戶影本,拿去製作聘用助理資料,涉嫌詐領超過216萬元,新竹地院判刑2年、褫奪公權4年。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遭新北地檢起訴,涉嫌從2009年開始,用多位親友的名義,向議會詐領助理費超過2028萬元,這整段過程竟然超過12年之久。高院維持一審判決,判處1年、緩刑3年;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涉嫌用人頭詐領128萬多元助理費,新北地院判刑3年,褫奪公權4年。
張育萌說,族繁不及備載,以上這些由北到南,通通都是國民黨籍,這還只是2025年宣判的案例,如果把這屆縣市議會的案例通通加進來,恐怕可以寫成一篇小論文,誰能想像陳玉珍的法案三讀後,以後這樣的政客通通沒事,還能繼續參選?天底下有這種民主倒退,還能被說成「進步法案」?
張育萌說明,為什麼只列國民黨籍?因為立法院提案除罪化的立委,通通是國民黨籍的,國民黨提案當然就有義務向社會回答,難道這些案件都是「歷史共業」嗎?難道這些議員通通是正義的化身,是台灣社會冤枉他們嗎?如果他們做的就是錯的,那有什麼理由要除罪?不管藍綠白,這種把納稅錢當提款機的民代,通通是民主的寄生獸,「歹路毋通行,做錯事就抓去關,就是這麼簡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