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年狂刺女同學26刀 貫穿心臟慘死
回顧案發經過,今年4月8日下午7時許,中國深圳一名潘姓少女放學回家走在自家社區的樓下,和她住在同一個社區的同班14歲鍾姓少年,帶著網購的黑色折疊刀,持刀質問潘女,隨後更狂刺潘女26刀,鍾男作案後逃離現場,並向家人謊稱是見義勇為被人砍傷雙手。
案發後,社區管理員發現異狀,並將潘女送醫,不過她仍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法醫相驗結果顯示,潘女遭砍26刀,造成肺部、鎖骨下靜脈破裂、心臟貫穿,死因是失血性休克。警方調查發現,鍾姓少年在作案前曾上網搜尋「14歲殺人要負什麼責任」、「殺人要賠多少錢」等問題,並試圖偽造身份購買毒藥,最終失敗才選擇用刀砍人。
14歲少年26刀刺死女同學 判決出爐
法庭審理期間,鍾男聲稱因不滿潘女的成績比他好,認為對方看不起他,再加上爺爺過世、在校內被霸凌產生的心理陰影,因此才會作案;對此,潘女母親則崩潰痛批,「他就是個惡魔」。11月28日該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法院依故意殺人罪判處鍾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指出,鍾男預謀犯案、手段殘忍、情節惡劣,應依法給予懲處,不過鍾男在作案時未滿18歲,應該要依法從輕判刑,綜上所述做出無期徒刑的判決,如不服判決可上訴。不過,在中國法定的10天期限之內,鍾男並未提出上訴,也就是代表放棄上訴權利。除非檢察機關提出抗訴,否則該案不會進入二審。
潘女母親不服判決:只要有希望我不會放棄
判決出爐後,潘姓少女的母親不服判決,已經和代理律師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但遭到檢查機關駁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指出,一審判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法庭審理合法且量刑適當,決定不予抗訴,另根據中國《刑法》規定,犯罪時若不滿18歲,不適用死刑。潘姓少女的母親則透露,已依法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將會申請檢察機關介入監督,並推動相關法律完善,「哪怕只有一絲希望,我也不會放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