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相識 豪擲百萬頻繁消費
根據判決書指出,黃男於2022年5月在酒店消費時,結識擔任女陪侍的張女。因對張女心生好感,黃男多次指名其坐檯,並購買「外場全框」,每次價格為1萬8千元;若發生性行為,則另行支付3千至5千元不等。自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間,黃男在張女身上共花費122萬2200元。
隱瞞已婚身分 假扮單身博取信任
張女主張,黃男從未主動告知自己已婚,甚至刻意傳送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照片,藉此營造單身假象。兩人於2022年7月中旬開始正式交往,黃男不僅承諾未來要取張女為妻,甚至以「老婆」稱呼對方,使張女深信兩人將步入婚姻。
為愛配合不避孕 真相卻殘酷揭露
張女表示,為了配合黃男希望生小孩的想法,雙方發生性行為時並未採取避孕措施。交往約2年後,因爭執鬧到要分手,張女隨後致電黃男母親,才驚覺黃男其實是有婦之夫,且育有子女,讓她大受打擊。
遭欺騙2年 張女提告求償
張女得知真相隨即逼問黃男,黃男才道歉並坦承自己已有家庭。張女不滿被欺騙長達2年,認為黃男不僅浪費其寶貴青春,還使她在不知情下成為小三,並主張其貞操權與人格權受損,憤而向法院請求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黃男否認交往 稱僅屬交易關係
對此,黃男辯稱,雙方僅是金錢交易關係,並未真的交往,與張女只是「逢場作戲」,他反問,若真要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為何張女仍繼續在酒店擔任陪侍,且自己還得花費單日最高1萬8千元購買時數」,因此請求法院駁回張女的訴訟。
法院認定侵權 判賠15萬元
台中地院一審審理時,法官調閱雙方對話紀錄,發現雙方以「老公」、「老婆」互稱,更曾談論婚紗、喜餅等結婚事宜;且張女從酒店離職後,雙方仍維持情侶般互動。法院認定黃男刻意隱瞞已婚身分,侵害張女性自主權與貞操權,綜合各項情狀後,判決黃男應賠償張女1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