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指出,高院特殊法官見解罕見異常,因為高虹安前辦公室主任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均認貪污罪,等於案件3個共犯都承認貪汙,主嫌當然就是貪汙,但法官卻還是依照登載不實輕判6月,看得出是特殊維護,直呼這樣的判決「十年來沒見過這麼特別」。
黃帝穎指出,無罪的判決,等於高虹安辦公室3個主任認罪貪污的舉動,在高院特殊法官眼裡,是助理自己傻,自願上繳薪資,又自願認罪,簡直為陳玉珍試辦貪污助理費除罪化,顛覆一般人是非對錯底線,讓人民對法治更失望,更直呼支持檢察官上訴。
黃帝穎批評,法官這樣的見解,是在變相鼓勵立委苛扣助理費的貪污風氣,跟藍白現在想要提的助理費除罪修法方向如出一轍,讓社會無法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