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鄭傳吉及妻子梁惟茜 2018年曾與陳姓業者簽訂加盟契約,學習製作煙燻滷味技術。不料,鄭男與妻子違反加盟契約,私自利用所學技術開設另一間煙燻滷味店,更於2021年改名「扒趴鴨」後,讓他人加盟共開設了13間分店。陳姓業者主張,鄭男的違約行為嚴重影響其營業額及加盟金收入,要求賠償120萬元。
鄭傳吉夫妻否認違約,主張加盟契約早已合意終止,鄭男強調契約與其無關。但法院審理後認定,鄭妻從事與原業者相關的行業,構成惡性競爭,因此認定原業者確實受有損害。最終,法院審酌後,依所得心證裁定鄭傳吉夫妻須賠償原業者30萬元。鄭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及再審,均遭駁回。
更令人髮指的是,雙方因金錢糾紛對簿公堂後,鄭傳吉竟選擇以暴力解決問題。鄭傳吉前年11月1日下午在台南地方法院門口,徒手毆打該提告的陳姓業者左臉,導致對方左臉頰挫傷。
鄭傳吉辯稱,案發當天是因被對方持續騷擾跟蹤,自己因舊傷不慎失去平衡往前撲,完全沒有碰到陳男。但法院監視畫面發現,鄭傳吉以右手向陳男臉部猛力揮出1拳,沒有任何「失去平衡而往前撲」的情形。法官認為,鄭男空言否認、臨訟卸責,判處其傷害罪,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法官在量刑時更特別審酌,鄭男與告訴人間因金錢糾紛,不思理性解決,恣意出手傷害他人,自我情緒控制能力不佳,且迄今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獲得原諒,應予儆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