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11月18日針對艾康明集團及相關企業共15處營業處所展開大規模搜索,不僅查扣大量帳冊與電子設備,更查扣幕後董座林志明平日駕駛的頂級名車,包括售價1700萬元的法拉利、1650萬元的賓利及1400萬元的勞斯萊斯。
檢方查出,林志明是艾康明、康利富、康樂富等多家公司實際負責人,因公司營業收入大幅成長,動了偷雞摸狗的歪腦筋。他為了降低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竟夥同吳姓妻子、游姓、兩名林姓、楊姓及張姓等親友,利用其名下公司開立不實統一發票。這些虛假發票交給艾康明等三間旗下公司,用於申報抵稅。
檢方深入統計,林志明集團旗下康利富公司從2021年5月至隔年7月間,取得15張不實發票,未稅金額217萬5000元。艾康明公司從2022年9月至2024年12月間,取得95張不實發票,未稅金額達8932萬9955元。康樂富公司在2022年5月至2025年7月間,取得103張不實發票,未稅金額高達1億627萬1180元。檢方統計發票張數雖200多張,但未稅金額高達2億元。
檢方發現林志明除惡意逃漏稅,更涉嫌背信掏空公司資產。林男於2020年11月至2025年6月間,利用其身為多家公司實際負責人的權勢,指示不知情的公司會計人員,將公司資金陸續轉出。這些鉅額款項最終流向林志明實際控制的公司或其家人名下帳戶,累計轉出3億2565萬元,造成艾康明等5間公司重大財產損害。
為避免金流異常事跡敗露,林志明還湮滅重要電磁紀錄。檢方查出,林男今年8月18日在艾康明集團台中西屯辦公處內,操作內部電腦刪除艾康明集團2022、2023年度會計內帳檔案,導致艾康明等5間公司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已觸犯商業會計法。
台中地檢署日前偵結,依背信、偽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林志明等8人。檢方為追償犯罪所得,也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扣押林志明名下帳戶、不動產及法拉利、賓利與勞斯萊斯等3輛千萬豪車獲准,總計2億10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