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因炒股遭法院判處30年5月有期徒刑定讞,他於2021年至2023年被裁定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本應定期向派出所報到,但他卻多次未按規定報到,警政系統卻顯示簽到正常,啟人疑竇。
檢調進一步追查,發現鍾文智早就花錢買通福德派出所,協助他偽造簽名紀錄,清查相關金流發現,前副所長李俊良的帳戶內出現逾千萬元不明金流,再比對帳務資料也發現,李俊良妻子黃鈺婷在4年來多次持大筆現金到銀行臨櫃或是ATM存款,累積金額高達千萬元,檢方認定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
檢調18日兵分多路搜索,約談多名官警到案,訊後認李俊良、葉仲清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李妻黃鈺婷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被認為與李俊良共謀的現任福德街派出所副所長古志銘、梁思強,分別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