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回溯到2012年,沉迷於賭博網站的王姓男子積欠150萬元,因無力償還四處潛逃,為此張姓站主在網路上祭出「懸賞令」,只要逮到王男就可獲得10萬元賞金,更發下狂語,「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此話引起王男不滿,連同當時19歲的李叢安等3人欲找張姓站主談判,雙方在談判的過程中,李男發狠持刀砍斷唐姓男子頸部,還殘忍將王姓男子開膛剖肚,因此遭判有期徒刑15年,去年10月才假釋出獄。
豈料假釋不到一年,李男於去年9月因缺錢花用,在自家社區徘徊尋找目標,眼見鄰居陳姓律師運動完返家,竟掏出預藏的開山刀抵住陳男腹部,欲以此勒索1萬元,但陳男不從,雙方揪扯在一塊,陳男在混亂中頭部中2刀,所幸送醫無生命危險。
李男犯案後火速逃離現場,最後仍難逃法網,他坦承是服用完喪屍毒品後犯案,檢方認李男無殺人、傷害犯意,10月27日依加重強盜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北院審理,認為李叢安有加重強盜實際行為,但因為得手財物,犯罪尚屬未遂,再審酌李男有經濟需求,卻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錢財,反趁被害人獨自返家的機會,持刀對被害人強盜財物,雙方拉扯之際不僅造成被害人受傷,更使他精神上飽受驚嚇,所為實值非難。
但北院又考慮道,李叢安因假釋出監求職困難,適逢親屬因病需錢花費才會犯下本案,犯後深具悔意,被害人當庭也表示原諒;又考量李男自陳高中肄業,已婚,案發時從事粗工,月收入約2萬元,須扶養父親、岳父,妻子精神狀況不佳,自身亦有重度躁鬱症等身心狀況,因此量處4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