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亭妃發出新聞稿表示,近期流傳的相關民調內容,未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法定必要資訊,已涉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由於正值初選倒數階段,這類來源不明的民調在網路與社群平台快速擴散,已對選舉秩序、黨內公平競爭及社會觀感造成實質影響。
陳亭妃也引述中選會過去說明指出,凡發布未依法揭露必要資訊之民調,依法可處以高額罰鍰;若涉及政黨、候選人或其相關人員,處罰將進一步加重。她強調,政黨初選同樣適用選罷法相關規範,不應成為法律監督的例外。
陳亭妃說,呼籲民進黨中央與選舉對策委員會,對外要求媒體及相關平台,凡發布涉及初選的民調資訊,均應依法完整揭露相關調查內容,避免錯假訊息誤導民意,影響初選進程,希望在選舉關鍵時刻,共同守住制度底線,讓初選回歸公平、理性與民主的正軌。
對於陳亭妃發函黨中央一事,民進黨表示,中央黨部目前從未針對初選縣市執行及發佈任何內參民調。中央黨部針對需舉行初選縣市,一切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依照黨內程序進行相關選務工作,務求初選順利完成,推舉最適合人選,贏得明年選舉。
民進黨說,因為距離初選將近,特別請相關媒體及民調單位,一切皆依《選罷法》第53條第1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