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鏡報》獨家掌握,廖哲緯主動找上E女希望加入聚會,一群人先後前往信義區知名酒吧喝酒玩樂,前兩間店的消費皆由E女友人招待整支酒款,直到凌晨2點多,一行人轉往信義區松壽路的當事酒吧續攤。
由於眾人輪流開酒請客,唯獨廖男遲遲沒有動作,身為東道主的E女當時向廖提議,既然前面消費都未分攤,不如在當事酒吧開一支酒比較不尷尬,廖當場答應,並親手交付信用卡,由本人點酒、簽單完成消費。
該筆帳單金額為21,065元,其中包含一瓶要價19,000元的墨西哥進口龍舌蘭與服務費。檢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刷卡簽單與發票,確認廖哲緯全程意識清楚,並非所稱「斷片被盜刷」,現場畫面更清楚拍下他親自簽名的關鍵畫面,直接打臉其說法。
然而,廖男返家酒醒後,竟致電酒吧要求退刷,並向警方報案,指控E女趁他酒醉詐刷信用卡,甚至連未喝完、寄存在店內的龍舌蘭,也一併指控遭侵占。
E女到案後強調,自己只是幼教英文老師,僅負責訂位,所有刷卡與點酒流程皆由廖親自完成,酒吧將剩酒暫存於訂位人名下,也屬正常作業,事後更主動請店家將酒改登記在廖名下,絕無侵占意圖。
檢方比對雙方說法後認定,廖哲緯對消費過程「知情、同意且親自完成刷卡簽名」,信用卡消費明細亦未見異常,難認E女有施用詐術;至於剩酒寄放爭議,亦屬消費習慣認知落差,無刑事侵占犯意,做出不起訴處分。
換言之,這起設計師酒後反悔、企圖「喝王八」的官司,最終以全面敗訴收場。如今檢方白紙黑字不起訴,也讓這名「紅點設計新星」的形象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