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宣誓就職,面對國籍爭議,李貞秀說,他熱愛台灣,認同中華民國,中選會昨已頒布當選證書,她也在大法官前完成宣誓,身為立委,她唯一效忠中華民國;「我在台灣居住的時間比大陸還久,因此要請國人同胞放心,我保護台灣的決心不比任何人少」。
至於昨天中選會寄出「退出中國籍申請表」,李貞秀說得很酸,「不知道中華民國內政部何時開始幫對岸跑公文了」,並強調自己已經簽署文件,但對岸公安局出入管理局不受理,她會轉交給內政部,請他們去放棄看看。
負責督導內政部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今天上午在宜蘭受訪時表示,依照《國籍法》第20條,中華民國國民持有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公務員,立委是廣義公務員,之前李貞秀是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是否當選還不知道,所以不會要求放棄國籍。
陳金德指出,現在李貞秀遞補上來了,不能有外國國籍,中選會發給當選證書前,應要求她舉證是否有其他國籍,如果提不出來,也不切結,當然不能夠就任,第一關中選會就要把關。
陳金德認為,從相關新聞資料與當事人公開說法來看,當選人確實仍持有中國籍,本人也曾承認,已明顯違反《國籍法》規定;在當選證書已核發的情況下,中選會與內政部更應審慎檢討相關法規適用,研議是否收回當選證書,以確保法制與公務體系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