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強姦+追砍大嫂!男子出獄後殺死村民...逃逸20年落網
根據《新華社》報導,這起驚天的殺人案源可追溯至1996年,男子田永明因強姦趙姓大嫂,行跡敗露後竟惱羞成怒持刀追砍,最終遭捕入獄。豈料,2002年7月15日田男出獄後心生不滿,於同年11月13日再次持刀闖入趙女家中,趙女察覺後趕緊逃跑。
趙女一邊尖叫一邊逃跑,惹得全村注意,其中一名劉姓男子上前制止,田男竟持刀往對方胸膛猛刺2刀,見劉男倒地後再次追趕趙女,並持刀猛砍,隨後逃逸。然而,這兩道刀傷的並不輕,劉男胸腔直接被刺穿,送醫後仍不治身亡。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田男逃逸將近20年後,仍於2022年2月24日遭逮捕歸案。雲南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田男死刑,延後2年執行並褫奪公權終身,田男不滿上訴。
雲南高級人民法院2025年10月26日駁回上訴,認為被告田男罔顧國家法律、社會倫理,期滿釋放後仍不思悔改,再次行兇殺人,導致1死1輕傷,罪刑嚴重且為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不過法律引用不當、量刑不當,決定啟動再審。
男子殺死村民辯稱不是故意!砍大嫂也說「只是傷害」
2026年1月21日,雲南玉溪市中等人民法院對於田男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田男於庭上辯稱,對劉姓男子僅為過失致死,同時也稱對大嫂只是故意傷害,而非故意殺人。田男也說,自己第一次強姦入獄是被誣陷的,進而導致自己在2002年犯案。
死者劉男代理律師劉文華則駁斥,認為劉男生前連遭田男猛刺兩刀,且傷口深及胸腔,「傷勢只有主動用力捅刺才形成」,若只是推擠導致意外,劉男本能也會向後閃躲,刀具根本不可能刺入身體。
劉文華續指,當時劉男主動上前勸阻,連田男的母親也連忙制止,不過仍無法阻擋田男行兇,「足以體現他殺人意願堅決,犯罪惡性極大」。
報導指出,庭上田男首度向死者家屬道歉,不過家屬反批,此舉並非真心悔過,只是希望能藉此減輕罪刑,且相關證據明確指出田男犯罪事實,卻仍堅稱自己並非主動刺傷劉男,種種行徑無法讓人接受。由於案情重大,法庭並未當庭宣判。
2026年2月3日,雲南最高人民法院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田男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後續將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